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18年6月19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推进产品多元化,董事会同意公司利用芜湖生产基地现有土地、厂房和富余产能设备,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塑料地板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705万元,分期建设,首期建成年产1.8万吨规模,投资额约3161万元,后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扩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及银行。
2001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螺)购置了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27层2702、2704室房产(房产证号:沪房地市字(2001)第003555号),面积525.05平米,房产证、土地证等手续齐全,主要用途为商业办公,现对外出租。为提高资产收益,董事会同意将上海浦东新区华能联合大厦27层2702、2704室房产进行资产评估后,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出售上海浦东新区华能联合大厦27层2702、2704室房产的相关事宜。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3亿元银行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7月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的3亿元人民即将到期,为保证公司项目发展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该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银行,期限为壹年。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18年6月19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3、 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5、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01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螺)购置了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27层2702、2704室房产(房产证号:沪房地市字(2001)第003555号),面积525.05平米,房产证、土地证等手续齐全,主要用途为商业办公,现对外出租。为提高资产收益,监事会同意将上海浦东新区华能联合大厦27层2702、2704室房产进行资产评估后,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
2018年6月29日,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塑料地板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芜湖生产基地现有土地、厂房和富余产能设备,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塑料地板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705万元,分期建设,首期建成年产1.8万吨规模,投资额约3161万元,后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扩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及银行。
上述投资事项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项目投资标的为年产4万吨塑料地板技改项目。项目整体规划产能为4万吨/年,主要生产新型SPC地板、LVT地板等中高端石塑地板。项目分两期建设,首期建成年产1.8万吨规模,预计2018年四季度建成投产,后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扩能。
塑料地板是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生产的高分子地面覆盖材料,具有绿色环保、装饰性强、超强耐磨、安装简便、易维护等突出优点,主要应用于医院、学校、办公楼、工厂、超市等公共场所和家装市场。该产品是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新型轻体地面装饰材料,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国内处于推广阶段,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塑料地板在生产工艺、所需原料等方面与塑料型材具有较多的相似性。作为塑料型材行业龙头企业,公司在塑料制品的生产人员及工艺技术方面有20多年的积累,在供销渠道方面资源丰富。公司投资生产塑料地板产品具有先天优势,有助于产品质量保证和市场开拓。
公司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塑料地板技术改造项目,一方面能够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满足不同市场需求,形成对公司经营的有效补充。另一方面能够利用现有厂房、土地和富余产能设备,盘活闲置资产,降低投资成本。
该项目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一是由于目前塑料地板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且国内市场近年来产能快速增加,后期存在市场拓展不达预期、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等风险。二是塑料地板目前以出口为主,汇率波动、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将会对产品利润及市场拓展产生较大影响。
2018年6月28日,根据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相关条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大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扶持资金192万元。该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备可持续性,并已到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计入公司2018年度其他收益。
本次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